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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惠州市惠阳大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发展地区代理、经销商政策
一、大地消防招商地区:
A.广东部分地区:粤北地区
B.全国部分地区:
东北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华东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
西北区:新疆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西南区:湖南省
华南区:河南省、江西省
外贸部:东南亚、中东区、非洲区、港澳台地区
二、公司发展地区代理、经销商政策
1、公司政策支持方面:
A、实行严格的分区保护政策
当某一个地区有签约代理经销商,并且代理经销协议在有效期限内,该地区所有客户资源、市场资源归属该地区代理经销商,其它授权地区代理经销商、公司业务销售部、网络销售部原则上不能参与该地区订单线索的跟进和签约,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归属地区域代理、经销商同意,其它市场主体才能参与该地区的项目跟进和报价,具体解决方案。
B、实行年度销售返点政策
为了有效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和货款回收效率,调动地区代理、经销商的积极性,依据双方签订的地区代理、经销协议,当年完成协议实际销售额度和回款率达到双方约定,按当年的实际销售额和回款比例实施返点。
C、市场广告支持政策
公司将根据当地的市场潜力和实际情况:(1)不定时参加当地消防展会。(2)协助对方实行大客户公关,费用在双方事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由公司承担。(3)在公司网络推广获得的客户信息提供当地代理、经销商跟进。(4)公司将当地客户的询价电话转交对方跟进。
2、公司对地区经销、代理的条件要求
A、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企业或个体经营资质。
B、诚信守法经营,有3至5年以上专业运作消防产品经验,对有专业运作自动报警设备或气体灭火设备经验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优先考虑。
C、(1)省级直辖市代理:每年要求运作销售金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一线城市代理、经销商,每年要求运作销售金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省会城市代理、经销商,每年要求运作销售金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普通城市代理、经销商,每年要求运作销售金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
D、各级代理经销团队人数要求,接受培训规定
(1)省级、直辖市代理、经销商,销售团队人数不低于6人;
(2)一线城市代理、经销,销售团队人数不低于3人;
(3)省会城市代理、经销,销售团队人数不低于3人;
(4)普通城市代理、经销,销售团队人数不低于2人;
(5)一经成为公司的代理、经销商,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各种形式的产品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会。
E、各级代理、经销商业务考核办法
各级代理、经销商连续2年,在销售额和回款率方面达不到要求,并且主因不在公司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对方的代理、经销商资格。
三、如果你用心了解过大地的产品布局情况和招商政策地区等,双方彼此认同,欢迎拨打合作共赢热线:
朱平友总经理:13543400979
朱平发销售总裁:13580829963
此公告长期有效!地区额满为止!.